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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—2025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1-15    点击数量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2025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教职工假期安排 1月27日(农历二十八,周一)至2月14日(正月十七,周五)放寒假。2月17日(周一)起正式上班。

二、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:

(一)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。寒假期间,各单位需安排人员值班(除重要岗位外不强制要求到校,重要岗位人员另行通知),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,如遇重要紧急情况,要求能及时到校应对处理。各单位请于1月22日(周三)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校办。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工作安排,保证科研及业务工作正常进行。

(二)为保障寒假用印,每周二、周四的8:00—11:30集中用印(1月28日至2月4日春节假期期间暂停用印),2月17日起恢复工作日正常用印。

(三)抓实抓细假期安全工作。各单位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、整治工作;加强对实验室及重点区域的巡视巡查,注意用火、用电及危化品使用安全;加强对留校教职工的安全提醒和管理,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。

(四)切实做好本单位工作安排,提前为下学期教学、科研、招生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做好准备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寒假做好2025年度(尤其是下学期)工作计划。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,利用假期提前谋划,早部署、早行动、早落实。